发布日期:2021/03/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市安委会自3月22日起至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
一是各区、各部门集中时间和精力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油气输送管道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情况,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落实清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危险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对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港口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严肃查处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货物的违法企业,依法严惩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
三是公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在重点国省道、进京通道、出入市主通道、快速路以及城市主干道设置治理点位,从严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剧毒品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销售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
四是公安、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的管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检查,对货品种类、数量、仓储条件、救援预案等实行动态化清单化管理。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班,切实落实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结合自身职责和区域情况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信息来源:天津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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